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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需验证权限,请拨打电话0431-88776725(领事处)申请权限。

— 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审批所需材料

   

一、短期来华的外籍人员

1、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人来华签证审批单(正反面打印原件1份,网上下载)

2、邀请确认函提供电子文档(网上下载)

3、邀请单位或个人向被邀请人发出的“邀请信”,内容应包括:邀请单位介绍、邀请缘由、被邀请人情况、邀请日期及期限等。此原件作为被邀请人前往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所持依据。(复印件及翻译件)

4、被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5、被邀请人个人简历(中英文对照各一份),简历内容应涵盖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电话及所在国住址)、受教育背景,所获证书,工作经历等,应充分体现其能够胜任来访任务。

6、被邀请人来华机票订单、来华旅馆订单、来华日程

7、如被邀请人曾访问过中国,提供其上次来华的签证复印件

8、邀请单位出具的来华担保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邀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在保证书上亲笔签名等。

9、中方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

10、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合同等);

二、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

除上述1-10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1、长春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聘用单位和被聘用者签订的外国人就业劳动合同书

3、被邀请人的大学毕业证复印件等学历证明

4、被邀请人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5、其他需要的材料

    

长春市外办网站:http://www.ccf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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