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长高校、企事业单位:
为了丰富外国人在长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其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更好地融入长春市经济发展及社会风貌,为广大中外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其艺术才华的平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办)拟于2012年10月举办“我们爱长春” 首届中外摄影图片展。
作品主题涉及:以中外人士在长春生活、学习、工作等为视角拍摄到的社会人文风情、城市建筑掠影、长春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迹或与其在长春生活、工作相关的作品。作品经评选后,优秀作品将被收录于长春市政府外语网站英文版、日文版、俄文版、韩文版、外事中文版“我们爱长春”图片专题栏目内,并进行公开展出,供广大市民欣赏,并由长春市政府和长春市外事办授予优秀作品奖证书和纪念品。
作品要求与报送方式请详见参赛细则。
我们竭诚欢迎广大中外人士踊跃参与本次活动,并与我办共同办好本次摄影展的各项工作。
谢谢!
附:参赛细则
联系人:张珂 电话:0431——88776745
敬请关注以下网站:
一、长春市政府外语网站
http://en.changchun.gov.cn/
http://ru.changchun.gov.cn/
http://jp.changchun.gov.cn/
http://kr.changchun.gov.cn/
http://www.ccfao.gov.cn
二、《长春之友》网站:
http://changchunfriends.net
长春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 参赛细则
1、参赛资格:在长三资企业的外籍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外国政府(民间)组织驻长办事、代表机构人员;在长各院校外籍留学生、教师;在长经商及各类从业的外籍人员;在长学习和工的外籍人员家属均可参加。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每位参赛人员可提供3—5幅作品,参加者须提供JPEG或GIF格式电子文件,单张数码照图片的大小在1MB—4MB之间。提交作品的同时,必须备注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非本人作品谢绝参加本次活动。作品提交时间:2011年10月—2012年9月,电子邮箱:ccfoto@163.com。
3、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本次活动及主办单位非商业性目的的宣传,不另付稿酬或通知。
4、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及入选作品将在市政府外语网站专题栏目正式发布。所有入选照片均由组委会收藏。
6、参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聘请中外业界专家组织评审。入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各一份。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