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申请公开 | |
| 2008-07-02 02:47:55 | 稿件来源:本站原创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自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秘书处 市外(侨)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或者其他处理。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www.ccfao.gov.cn)上下载电子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是www.ccfao.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ccfaolj@hotmail.com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市外(侨)办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市外(侨)办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 若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 (四)收费标准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88776723 (六)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有关档案、资料查阅地点设在市外(侨)办外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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